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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3-08-23 11:00   责任编辑:yishashi
报名开始:2023-08-23       报名截止:2023-08-25
江苏省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(以下简称园区)位于泰州市主城区东北郊,东连国家5A级景区溱湖湿地公园,西接国家4A级景区凤城河风景区,规划总面积38.6平方公里。建区以来,园区坚持“生态立园、科技兴区,特色为先、效益为本”的发展理念,坚持不懈地落实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发展理念,始终不渝地坚持专业化、高端化、市场化、国际化的发展方向和特色、创新、融合、可持续的发展路径,先后获得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、国家4A级景区、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、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和江苏省现代农业产业区、江苏省现代农业科技园、江苏省现代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、江苏省精品乡村旅游示范区等命名、授牌。
泰州海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(简称“海业公司”)是园区下属国有企业,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。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施工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、高标准农田建设等。为加快人才队伍建设,满足公司持续、快速、高质量发展需要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名,具体岗位及报名要求见附件1:《招聘岗位表》。
二、用工单位
泰州海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
三、招聘对象及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政治立场坚定;
(二)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,品行端正、廉洁奉公,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能力及身体条件;
(三)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(详见《招聘岗位表》);
(四)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87年8月21日后出生);
(五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:
1.现役军人;
2.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;
3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
4.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;
5.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;
6.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;
7.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。
四、报名程序和方法
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简章、报名、资格审核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、聘用等步骤实施。
(一)发布招聘简章。
按照“事前告知,公开透明”原则,通过江苏省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管委会(http://nykfq.taizhou.gov.cn/)网站向社会发布本简章。
(二)报名。
1.报名时间:
2023年8月21日09:00—2023年8月25日18:00,逾期不予受理。
2.报名方式:
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,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,代报者除提供考生的报名材料和委托函外,还需提供代报者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报名材料应包括:
(1)《招聘报名信息表》(附件2);
(2)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(3)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(4)近期2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(贴《招聘报名信息表》上)。
3.报名地址:泰州市海陵区红旗大道99号(泰州现代农业科创中心)9幢313室。
4.注意事项:
(1)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信息,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,一经查实,立即取消面试或聘用等资格;
(2)报名人员应在招聘期间保持联系方式畅通(个人登记的联系方式),如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导致逾期者后果自负。
(三)资格审核。
根据报名条件和岗位需求,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后,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。
(四)面试。
1.面试方式及内容:面试采用“演讲+面谈”的方式,主要从工作经验、业务能力、专业技能、逻辑思维、口语表达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岗位适配度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,8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。
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
2.注意事项: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,视为自愿放弃报名资格;应聘人员在面试时违反考场规则的,现场取消面试资格。
(五)体检。
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。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,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,费用由公司承担。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,不另递补。
(六)考察。
参照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(试行)》等文件对拟聘用人员开展聘用考察工作。
(七)聘用。
考察通过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,办理聘用手续。首个聘期为2年(含试用期2个月),试用期考核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。试用期满,经考核胜任现职的,予以正式聘用。
聘期满一年,表现特别优秀的,可择优将劳动关系转入上级公司(泰州海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)。
五、薪资待遇
聘用人员薪酬待遇以面谈方式确定。
六、纪律监督
招聘工作按照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原则,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、标准和程序,严禁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。招聘工作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,对违反招聘纪律或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,一经查实,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七、附则
本简章由泰州海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,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
咨询电话:13952613407;公司地址:泰州市海陵区红旗大道99号。